填报志愿
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15日。志愿分三批,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报。
第一批 普通高中志愿栏。
第一类为“优质高中”正取志愿栏,此栏设3个顺序录取的学校志愿;第二类为“优质高中”择校志愿栏,此栏设3个顺序录取的学校志愿;第三类为“三级达标以上高中正取志愿栏”,此栏设3个顺序录取的学校志愿;第四类为“三级达标以上高中择校志愿栏”,此栏设3个顺序录取的学校志愿;第五类为“一般普通高中”志愿栏,此栏设3个顺序录取学校志愿。并设普通高中正取或择校是否愿意调剂志愿。
第二批 五年制高职(含师范类)志愿栏。
“五年制高职专业志愿”栏,设1个第一志愿,还设2个顺序录取的参考志愿,每个志愿只设一个专业。并设五年制高职是否愿意调剂志愿。
第三批 中职学校志愿栏。
“中职专业志愿”栏设1个第一志愿,还设2个顺序录取的参考志愿,每个志愿只设一个专业。并设中职学校是否愿意调剂志愿。
考生在填报第一批学校志愿时,注意在原学校代码(四位数)前正取加“00”,择校加“11”,如漳州一中正取的学校代码应写成“003001”,择校的则写成“113001”。
考生在填报第二、三批志愿时,只填写学校相应专业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,不能填写学校名称及学校代码。填报须面试的专业志愿,务必在本批次的第一志愿栏填报。
考生的志愿信息由各初中校负责录入检查,录入计算机的考生志愿信息要逐一导出,由考生本人核对,无误后签字确认。